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360万片TFT-LCD玻璃减薄项目
(2)建设单位: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设规模为10条TFT-LCD玻璃减薄生产线,年减薄360万片TFT-LCD玻璃。
(5)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主要有氟化物和HCl酸雾。生产线各节点工艺废气由生产设备风机排入车间总排气管道,由总排气管道送入废气洗涤塔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拟采取在储罐呼吸口设置收集系统,变无组织为有组织,将储罐废气收集至废气洗涤塔处理,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的酸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所排生产工艺废气经处理后能够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经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年平均气象条件下,各主要污染物******地面浓度贡献值较低,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能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废气各厂界叠加现状后浓度均达标。本项目无有组织废气产生,因此不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为生活污水;蚀刻前处理产生的清洗废水,蚀刻后清洗废水,研磨废水等;冷却循环系统排水、纯水系统产生的浓废水以及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等。项目建成后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制;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清洗废水、研磨废水和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经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总排口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淮河。本项目在采取相应废水处理措施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蚀刻机、清洗机、研磨机、空压机和冷却塔等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经预测,项目实施后,经一系列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破损基板和报废基板、蚀刻废液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破损基板和报废基板返回委托加工厂家;蚀刻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内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卫生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工艺为石灰中和沉淀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淮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主要有氟化物、HCl酸雾。本项目废气中氟化物的产生量较大,初始浓度较高。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主要针对治理酸性废气,酸性废气经收集后各经管道进入同一废气洗涤塔汇合,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净化后的酸性废气一起经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通过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的位置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破损基板和报废基板、蚀刻废液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破损基板和报废基板返回委托加工厂家;蚀刻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内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拟选厂址符合蚌埠市总体规划要求;在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各种污染物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具有一定重要意义,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电话附后。如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公众可以通过向本网址发送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655235220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51-410772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起10日内。